2023吉林延边州汪清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成绩公告
2023-08-28 21:03:21

根据《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》相关要求,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
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8月28日(下午14:00--16:00)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毕业证、学历验证报告(学信网打印)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,到汪清县人社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大厅(汪清县新政务大厅三楼、长荣街道115号)由大楼西门进入,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。若提供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将取消面试资格。

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按以下要求进行面试: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一、面试测评方法

结构化面谈,时间为10分钟。

二、面试地点和时间

汪清县人社局十二楼会议室(汪清县新政务大厅十二楼、长荣街道115号)由大楼西门进入,面试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上午6点30分至7点入场,7点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,未按时入场者视为自动放弃。入场时需出示《准考证》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,不能出示两证的不得入场。

(二)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,面试当场打分,成绩当场公布,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面试费每人80元(现金),如中午用餐需自行购买盒饭20元。

(三)考生入闱时禁止携带面试相关书籍和资料,随身携带的通讯和电子设备必须关闭,交由考务工作人员统一保管。一旦在入闱期间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、电子设备、面试相关书籍、资料未上交的,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,取消其面试资格。

(四)考生不得穿着部门或行业工作制服,不得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。

(五)面试时考生只报考号,不得报出姓名或其他可表明身份特征的信息(如所在单位、毕业院校及专业、籍贯、出生地等),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,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。

(六)考生不得在发给的题签上进行涂写。

(七)考生入闱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,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,取消其面试资格。考生如需去洗手间,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监督。

(八)面试结束后,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逗留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
咨询电话:

汪清县人社局0433-8814262

本次面试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,不举办、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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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笔试成绩及排名

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

2023年8月27日

原标题: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成绩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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